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鼓励和发动广大学生把爱国之心化为报国之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入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上级兵役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强国强军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做好高校大学生入伍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各项大学生入伍工作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为加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武装部作为学校征兵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校征兵工作的协调、策划、实施、检查评比等具体工作。武装部下设征兵工作站,站长由部长兼任,成员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
三、时间安排、基本条件及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时间安排、基本条件
1.入伍地选择“3044am永利集团”的学生,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中旬前。2015-2018年莱山区人武部,为我校入伍大学生安排的上站体检时间在6月20日左右。
2.入伍地选择各生源地的学生,报名时间依据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公布时间为准。
3.基本条件。主要是身体和政治条件,具体详情见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二)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国家为鼓励大学生入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在保留学籍、学费补偿与减免、军事技能免修、转专业、升学、就业等方面制订了十三条优惠政策;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5号),对入伍学生学业完成、毕业实习、评先评优、学生党建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详见附件)。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2.复学转专业。
3.复学(入学)政策。
4.国家资助学费。
5.免修军事技能。
6.单列指标推荐退役复学学生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7.大学生报名参军和应征入伍情况纳入学生党建考核指标。
其他优惠政策详情见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如有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组织准备
2月初至3月底,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精神,部署任务、筹划工作。
(二)宣传发动
4月初至5月底,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学生开展集中宣传。
1.武装部征兵工作站配合地方兵役机关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派发宣传单、举办征兵咨询及现场报名等方式在校园内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
2.武装部成立以退役复学学生为主的“应征入伍宣讲团”,宣讲团名单及联系方见附表,各学院根据需要可请宣讲团成员或本学院退役复学学生配合本单位宣传活动。
3.学院开展“征兵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在宣传发动阶段,各学院针对“征兵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要覆盖全体学生。每次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在“学工在线”上进行公布,同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武装部,上报表格模板详见附表2。年底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时,将抽查宣传活动覆盖情况。
4.武装部协调上级兵役机关选派熟悉征兵业务骨干或现役优秀大学生军官,到学校征兵现场指导。
(三)网上报名
全国征兵网开通男兵报名时间起至6月初。
一是建立大学生征兵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动态督导管理。学生处从五月份开始每周通过“学工在线”通报各单位男生应征报名情况,对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落实政策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征集工作不到位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工作开展。
二是依据计划进行考核。根据学校年度征兵任务情况和各学院男生在校生数,下达分学院大学生网上应征报名和参军入伍指导计划(2018年,上级给我校下达的指导计划为男生数的0.7%)。将各学院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学生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对未完成指导计划的学院根据入伍人数相应减分。
(四)初审初检
6月上旬至7月初(注:2015-2018年,莱山区武装部为我校大学生入伍初检,安排的时间约在6月20日左右),协助上级兵役机关组织预征对象进行体检。
(五)政治考核
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按上级兵役机关要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做好全部体检合格学生的政治考核。
(六)复审查检
8月下旬至九月初,配合上级兵役机关组织落实工作。
(七)批准入伍、新兵运输
9月上旬,各学院做好学生入伍前相关准备工作,学校召开欢送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政治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二)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学院要按照征兵工作宣传要求,做好每年的征兵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新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等阵地把征兵的各项政策规定及新政策、新规定向广大学生宣传清楚,激发我校学生的爱国热情,踊跃报名参军。
(三)积极主动作为,增强为“兵”服务意识。
把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在新兵入伍后要集中统一为他们办理好保留学籍、学费补偿等后续工作;在学生退役复学后要积极主动帮助指导他们办理复学、学费减免工作。认真帮扶,为退役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