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武善学副教授应烟台市司法局邀请参加了《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会。
论证会上,武善学认为,《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内容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保持一致;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增加的条款内容应体现地方特色。此外,武善学还就《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立法根据、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以及旧住宅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等具体条款发表了看法,提出了专家建议。 (作者:刘亚丁 审核:武善学)